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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查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0批次样品,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深油炸锅的特殊要求》、GB.3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GB.3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GB.3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3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GB.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GB.5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

1.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生产厂家没有理解标准要求,忽视标志的规范性、使用说明的正确性及完整性,导致标志和说明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体现在样品缺少标识及使用说明、使用错误的符号标志,或铭牌不能经久耐用。导致用户不能按照铭牌、标识和说明书指引正确使用产品,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2.对触及带电部件不合格。生产厂家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没有理解标准要求,关键防护部件设计存在缺陷,导致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不合格现象表现为样品没有底盖防护,或被取下可拆卸的部件后,B型试验探棒可直接触及带电部件。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直接危及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生产厂家没有贯彻标准要求,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装配。本次抽查不合格现象表现为电源软线使用RVV线,由于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使用环境较严酷,聚氯乙烯护套可能被油酯类物质破坏,造成其物理性能下降,使电线绝缘失去护套保护,加速电线绝缘的老化,严重时或造成电源软线短路,引发火灾危险,危及使用者的安全。

4.接地措施不合格。生产厂家没有贯彻标准要求,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装配。本次抽查不合格现象表现为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无防止意外松动措施。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万一绝缘失效的情况下发生触电事故,接地措施无法提供有效而可靠的接地保护,直接危及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5.非正常工作不合格。生产厂家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没有考虑产品非正常工作状态,没有设置超温保护装置,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导致产品的非正常工作保护不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不合格现象表现为样品在非正常工作试验过程中,样品因缺少超温保护,使得器具产生熔融金属。该项目不合格,极易引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年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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