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有关问题,4月11日,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一线抗疫人员和隔离期重点人群,要注重健康饮食,防范安全风险,谨防食物中毒。目前我省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正有序开展,蔬菜、冻猪肉、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库存充足,能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无需恐慌抢购。
安全采购科学储存
消费者要到正规的菜市场、超市等采购食材并做好个人防护,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烹饪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食材选择注意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蛋奶兼并,多吃新鲜水果蔬菜,有助于提升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基础疾病。食材要新鲜干净,适量储备耐贮存的食材,如根茎类果蔬等,尽量不囤积易腐烂的食材,如绿叶蔬菜等。生食水果和蔬菜要清洗干净后再食用,不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在储存食材方面,消费者要按照各种食材适宜的保存条件分类贮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或食用。所有熟食和容易腐败变质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或冷冻,并尽快食用完。生食和熟食应分别放入专用的密闭容器或包装袋中,在冰箱存放时避免生熟食互相接触。冷冻贮存的食物应尽量使用独立小包装,避免反复融化和冷冻导致的加速变质。
广大市民群众在制作食物前中后期,要及时洗净双手,在接触生鲜食材后避免直接用手揉眼鼻,处理生食品与熟食品的用具及存放容器应分开。食物应彻底烧熟煮透,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隔餐饭菜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不宜加工制作食用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生冷食品。倡导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降低“病从口入”风险。
网络订购选择证照齐、距离近的餐饮店
市民群众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距离近的餐饮单位订餐,选择“无接触配送”服务,取外卖时需戴好口罩,查验食物是否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在纸巾或手套的保护下拆封包装,拆封后规范洗手。餐食送到消费者手中后,常温下放置不得超过2个小时再食用,放置超过2个小时应用微波炉等复热,中心温度达70℃以上方可食用,餐食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个小时内(时间计算是以餐食加工完毕开始)。
为一线抗疫人员和隔离期重点人员订购集体餐食前,订餐者应查验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签订订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订餐时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
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若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诊就医。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消费者要牢固树立科学食品安全观,注意合理饮食、健康饮食、安全饮食。
来源:海口日报
记者:陈晓洁
编辑:陈璐
审核:曾昭娴
监制:陈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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