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形
1.1制造单位应根据制造工艺确定加工余量,以确保受压元件成形后的实际厚度不小于设计图样标注的最小成形厚度。
1.2采用经过正火、正火加回火或调质处理的钢材制造的受压元件,宜采用冷成形或温成形;采用温成形时,须避开钢材的回火脆性温度区。
2表面修磨
2.1制造中应避免材料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于尖锐伤痕以及不锈钢容器耐腐蚀表面的局部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予以修磨,修磨斜度最大为1∶3。修磨的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位钢材厚度8。的5%,且不大于2mm,否则应予焊补。
2.2对于复合钢板的成形件、堆焊件以及金属衬里层,其修磨深度不得大于覆层(或堆焊层、衬里)厚度的30%,且不大于1mm,否则应予焊补。
3坡口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Pa的低合金铜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
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母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的氧化皮、
油污、熔渣及其他有害杂质。
4封头
封头各种不相交的拼接焊缝中心线间距离至少应为封头钢材厚度δ,的3倍,且不小于mm。凸形封头由成形的瓣片和顶圆板拼接制成时,瓣片间的焊缝方向宜是径向和环向的。
先拼板后成形的封头,其拼接焊缝的内表面以及影响成形质量的拼接焊缝的外表面,在成形前应打磨与母材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