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在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靶标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年9月)》。处理结果显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因电缆保护管产品抽检不合格,被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光学元件、镜头、投影机、摄像机、应用服务器、大屏幕、各类光电显示设备、雷达、周界防范设备、光电仪器、光伏模组及系统、电子产品、电力设备、二三类机电设备、仓储器材、红外热像仪及相关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计量检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软件开发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品)、铝塑及非金属类管材(不含危化品)生产、销售;电梯、专用车辆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非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第I类、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及销售;靶标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动报靶设备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根据通报显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的配网电缆保护管在国网湖南公司年4月、在国网冀北公司年4月抽检不合格,已被相应省公司处理并公示。年9月1日-年2月28日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中标资格。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本次对年9月30日处理到期,整改完成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了解除处理。新修订的《细则》于年5月20日起施行,对于在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说明: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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