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适应食品安全形势发展需要,东莞市发布《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年修订)》(以下简称《禁止目录(年修订)》),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
通过修订禁止目录,一是将部分生产工艺简单的品种列为允许生产的品种,有利于填补市场需求缺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将个别东莞传统特色品种列为允许生产的品种,有利于传承东莞传统食品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产业规范发展。三是将个别对生产工艺、设施设备、过程控制要求较高且工业化生产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品种列为禁止生产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禁止目录(年修订)》,一是允许生产加工的具体品种增加了四类,分别是生湿面制品(湿面条、饺子皮、云吞皮)、腊肉制品(东莞传统白沙油鸭及副产品)、水果干制品(东莞传统荔枝干、桂圆(龙眼)干、无花果干)、油炸类糕点(东莞传统油角、糖环类)。二是将东莞传统手工月饼纳入禁止生产加工的范围。三是修改了4个允许生产加工的具体品种的名称,分别是东莞传统肉丸(修改前为东莞传统手工道滘肉丸);东莞传统蛋卷(修改前为东莞传统手工蛋卷);东莞传统芝麻糖、花生糖(修改前为东莞传统手工芝麻糖、花生糖);东莞传统鱼丸、鱼包(修改前为东莞传统手工鱼丸、鱼包)。四是修改了2个允许生产加工的具体品种的类别,分别是东莞传统喜(礼)饼类,类别由热加工糕点细化为烘烤类糕点;东莞传统糯米鸡、粽子类,类别由热加工糕点细化为蒸煮类糕点。
《禁止目录(年修订)》将设置过渡期,对新增禁止生产加工的东莞传统手工月饼,相应的获证食品小作坊可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内继续生产加工;对新增允许生产加工的品种,给予相应市场主体6个月的过渡期限进行办证或转型,年10月1日后未申办合法许可的,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年以来,东莞市结合禁止目录,创新食品小作坊监管模式,在全市建成25家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对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全面提升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控,进一步规范了东莞市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禁止目录(年修订)》公布实施后,东莞市将继续实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集中管理”模式,并探索道滘粽子、虎门白沙油鸭等特定品种的食品小作坊集聚区建设,力争使东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和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想了解修订详情吗?
请看↓↓↓
素材来源:“东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