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烧骨”,顾名思义,经过焚烧之后的骨骼;研究史前墓葬中发现的烧骨,对史前人类用火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不同行业中,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开始应用到烧骨材料的分析工作上,比如法医,因为研究遗体需要,经常接触烧骨,并作出了相关研究;但是这些仅限于实验中;对于考古学领域的研究来说,还必须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去解答一些考古学问题;许多学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状况,提出应将实验室得到的数据,运用到有关人类行为的具体问题研究上。
年,考古队在海南发掘出落笔洞遗址,专家根据碳14鉴定,该遗址距今一万年前;遗址中出土一些黑色骨骸,有动物的,也有人类的;目前通过各种实验室检测分析手段的应用,专家能够基本判知,考古遗址出土的骨骼呈现黑色,是因为经过了焚烧或是其他作用;也能够判断大致的焚烧程度、估测骨骼在焚烧前的大致状况,比如是带肉、还是不带肉;以及了解骨骼在焚烧过程中的一些内部结构的变化;专家将这些实验数据用于古人类的用火行为的研究上,推断先民主要有三种用火行为,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看看!
对肉类资源进行热加工的行为
目前为止,最早关于人类对肉食资源获取行为的确切证据,出现在距今约万年的遗址中;而真正的习惯性食肉行为则可能出现在万年前;人类从偶尔性食肉,向习惯性食肉转变的关键,就是学会用火获取熟食;专家通过对遗址的烧骨,进行焚烧程度和烧骨破裂形式的统计观察,认为遗址中,可能存在着人类消费了肉之后,再将骨骼丢进火堆的行为;而且在研究遗址的动物骨骼时,则认为可以通过记录骨骼表面的火烧痕迹,与切割痕迹的分布情况,反映出先民的烹饪技术和方法。
骨骼作为燃料使用的行为
有学者认为,出现在火塘遗迹中的部分烧骨,还有可能是作为燃料使用的结果;于是进行了相关燃料实验案例的统计;实验中通常将骨骼和木料作为混合燃料去使用,特别是在生火后燃烧初始的阶段,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点燃骨骼的温度大概在℃,所以骨骼需配合其它类型的燃料混合使用的助燃作用;实验将燃料分为两组,一组是单纯用木材作为燃料,一组是混合了骨骼的燃料;它们在具体的燃烧过程中会显示出不同的效果:使用新鲜的松质骨作为燃料,能明显地增加燃烧时间;重点是,实验中骨骼的检测结果显示,烧骨中骨盐产生的结晶度,和遗址中烧骨的骨盐结晶度,存在90%的一致;这说明了古人类极有可能用骨骼当作燃烧材料,用以延长火堆的燃烧时间。
早期火葬或具有其它目的的仪式性行为
专家在研究该遗址的火葬行为时,针对遗址出土烧骨中的CN同位素比值,在受热条件下发生的变化做了相应的分析;并对火葬过程和结果进行了模拟重现;还通过利用烧骨的组织形态测定术,作分析对比;推断出了当时火堆的温度大约在-℃,而且个体之间,在火化时间上可能具有差异。
总结
烧骨作为燃烧残留物的一类,它能够直接反映古人类的用火行为;在对考古遗址出土的烧骨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时,考古学家将各种科技手段、以及实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研究肉类资源的热处理、火塘燃料的选择,与使用以及火葬等相关科学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为未来古人类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