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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事件当事人再发声希望公布店家视

来源:绥青新闻

平时,我们都以官方通报为准,当事件出现争议时,只要官方一通报,那么事件基本上就结束了,可是,在最新的“海胆蒸蛋”事件中,官方通报之后,事件当事人竟再次发声,否定了官方通报中的几句话,那么,事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件的真相又是怎样?

在年4月9日,海南省三亚市,李先生反映,在云起观沧海饭店吃饭的时候,点了澳龙和海胆蒸蛋,但海胆蒸蛋里面只有蛋,澳龙也被调包了,李先生想找对方讲道理,过程中,一位“女服务员”好心告诉其不要闹事,不然走不掉……

在事后,李先生向记者介绍,当天晚上6点多在饭店点餐,一只澳龙多一斤,市场价为四、五百块钱,但李先生认为景点不错,所以澳龙价格贵也正常,可是在上菜的时候,感觉到澳龙被调包了,而且点了6只海胆蒸蛋,里面没有海胆,全是鸡蛋,“一点海胆味道都没有,海胆的胆壳也是老的那种。”

在过程中,疑似服务员的女子拉着李先生说“哥,你别闹,我们老板势力大,闹到最后你们不好走”,因为老婆和孩子都在,所以,即便是当过兵,李先生也害怕了,后来李先生报了警,民警将李先生一家送回了酒店,民警让打投诉,“但投诉的人太多了,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4月11日,有记者探访了这家涉事饭店,饭店员工向记者现场演示了新鲜海胆的加工过程,这个季节的新鲜海胆内部经过清理之后,可食用的部分确实很少,而且,热加工之后还会缩水,“海胆黄非常小,加鸡蛋是为了提取海胆的味道,只有薄薄的一点是海胆的黄,而且做熟了之后还会有一定的缩水。”

在4月11日11点51分,三亚市委宣传部发布“关于网友投诉三亚某饭店海鲜欺客宰客情况的调查通报”:

没过多久,当天下午1点48分,三亚“海胆蒸蛋”事件的当事人李先生发声:

我是在三亚“吃海胆蒸蛋没有海胆”的当事人,今天上午,我看到三亚方面发布的《关于网友投诉三亚某饭店海鲜欺客宰客情况的调查通报》,说实话,我不知作何心情,没想到,这就是全国网友与我们共同等到的商家态度和结果。

以下是我的几点说明:

1、针对通报中“该饭店所销售海鲜明码标价,三亚每天发布海鲜排档鲜活海鲜品调控价格,对海鲜销售价格进行指导调控(按规定,大龙虾超1.5斤属于稀缺产品,由经营者根据成本自主定价),使用秤具符合要求计量准确,产品销售加工过程公开透明(均有录像佐证),未发现有海鲜掉包、掺杂掺假等价格欺诈行为。”

关于这点,我强烈请求官方公布店家的视频和录音,我本人从进店开始,店家经理就没有给我过什么调控价,直接报价元/斤,最后买单价是元/斤。

2、针对通报中“纠纷发生时,涉事商家现场宰杀了一只海胆供消费者查实,民警介入协调后,商家免除了消费者消费海胆的费用,消费者实际支付.6元。”

关于这点,当时的情况是,店家经理强烈要求,现场宰杀的这只海胆也要我们自己买单。

下面是三亚相关方面和我沟通时的录音,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公开,我别无所求,只是希望能给我们消费者公平公正。

绥青新闻评论:

官方发布通报,称“未发现海鲜调包、掺杂掺假等价格欺诈行为”、“纠纷发生时,涉事商家现场宰杀了一只海胆供消费者查实”、“针对消费者微博中所称饭店女服务员语言威胁,经警方核查,并非涉事商家人员所说,可能是消费者上厕所时,一名路过的女性对其所说,目前,警方正寻找该女性进一步核实”、“民警现场协调结束后,在返回警务室途中遇见消费者,见当时无来往车辆而帮助其返程,不存在消费者受威胁后由民警护送其返店的情况。”

针对最后一点,我们就不多评论,因为当事人也并没有反驳,当事人直接反驳了前两点,首先是价格欺诈行为,店家直接报价元/斤,最后的买单价却是元/斤,这难道不算价格欺诈行为吗?

其次是涉事商家现场宰杀一只海胆供消费者查实,当事人直接反驳,并不是供给消费者,如果是供给的话,应该是免费的,而店家经理强烈要求“现场宰杀的这只海胆也要我们自己买单”,所以不能用“供”这个字。

最后是那名疑似服务员的女子,她为什么会告诉李先生“老板势力大,闹到最后不好走”呢?究竟是好心还是威胁呢?如果不是服务员的话,那她怎么知道老板势力大呢?难道她之前在这家饭店闹过事?谁又会去自己闹过事的饭店里吃饭呢?

那么,究竟是店家隐瞒了某些事?还是当事人说的话不实?又或者是官方说了谎呢?目前,该事件还有待进一步报道,警方正在寻找那名女子进一步核实,针对当事人李先生反驳的两点,也有待店家及官方进一步发声。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去三亚旅游已经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在评论中,网友们就说出了自己及身边人去三亚旅游的经历,“一顿饭、一个鲍鱼和一个菜,外加两碗米饭,花了元,两个孩子是含着泪吃完的这顿饭”……

不得不说,当地的旅游业确实应该整改一下,对此,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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